近日,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布考核结果,我校承担的2023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验收为“优秀”等次。在验收结论中,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充分肯定了我校在2023年度承担的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中,做到了目标定位明确、组织管理有序、工作制度完善、教学管理规范、考核评估全面、跟踪服务扎实、项目创新灵活。同时高度肯定了我校在“头雁”培育中,重过程严管理、树典型强宣传等方面的特色工作做法。
在2023年,学校围绕“头雁”培育目标,聚焦江西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,科学设置了茶、畜牧、稻米、果蔬产业四个专题培训班,共承担“头雁”培育计划377人。在培育过程中,学校始终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、一个学期线上学习、一系列考察互访、一名导师帮扶指导“4个一”培育模式,通过“定制化、体验式、孵化型”培育,实现“头雁”学员“乡村振兴理论水平、专业技能、创新创业能力、综合素质”四个能力提升;努力培育“头雁”学员成为“有责任担当力、有直接带动力、有服务推动力、有辐射联动力”的“四有头雁”,从而带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。
据悉,自2022年以来,我校已连续两年承担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,共培育头雁738人。下一步,学校将聚焦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,高质量推进“头雁”培育项目实施,努力为江西省农业现代化人才振兴贡献江农方案。
供稿:陈木森 审核:汤雄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