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、转专业管理规定

发布者:成人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1-05-14 浏览次数: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在我校《江西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制度》基础上,制定本补充规定。

一、无特殊情况,已取得正式学籍的成人学生应完成被录取专业的全部学业。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,可以申请转专业:

1、确有某方面特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;

2、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;

3、确实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(须有相关证明);

4、在读函授学生、因调到异地工作或户口迁移等原因,当地有函授站,但没有其原所学专业者。

二、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,不予考虑转专业

1、低学历层次专业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的;

2、大专起点升本科的学生申请转入与入学考试加试科目不同的专业的;

3、非文理兼收的专业、文史类考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的;

4、已达到退学程度的。

三、学生转专业办理办法

1、转专业应在新生入学学期提出申请,在第二学期予以办理。

2、学生办理转专业程序如下:

1)校本部学生可直接向学院函授部提出申请,函授站学生向函授站提出申请,并均由本人填写《江西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(审批)表》,认真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函授站学生交至函授站,并由函授站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学院教学部。

2)学院教学部接到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,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,汇总后并上报院教学管理小组审核、报批;

3)在完成学信网相应报备后,教学部回复函授部和函授站,函授部和函授站告知相关学生。

3、学生在学习期限内,只能转专业一次。转专业被批准后并已办理完一切手续者,不得再申请转回原转出专业。

四、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。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入学满一个学期后可以申请转学,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专业、层次:

1、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理由正当,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;

2、学生确实有某方面特长,而本校无相应专业使其完成学业;

3、学生入学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学习;

4、在读函授学生、因调到异地工作或户口迁移等原因,需要转入当地学校继续学习。

五、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得申请转学

1、入学未满一学期(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者须提供相关证明);

2、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;

3、已经被原所在学校给予退学处理;

4、无正当理由。

六、学生转学办理办法

1、学生转入江西农业大学,在转出学校填写《江西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(确认)表》,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。跨省转学还须到转出学校所在省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。在转出学校复印《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》中本人姓名所在的一页,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。转入我院的学生,以上两个转学材料由学院教务部存档,作为学生电子注册的依据。转学手续由转出学校办理。学生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,方可取得江西农业大学正式学籍。

2、学生转出江西农业大学手续办理程序如下:

1)学生先向其学习所在部门(函授部或函授站)提出申请,认真填写《江西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(确认)表》,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函授部或函授站。函授站签署意见后报教学部,校本部学生由函授部统一上交至教学部汇总。

2)学院教学部接到学生的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,汇总后并上报院教学管理小组审核、签署意见,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;

3)所有手续办完,完成相应报备后由教学部回复函授部和函授站,函授部和函授站告知学生。

4)在满一个学期后转学的,校本部和函授站转学的学生必须缴纳第一年全额学费。

七、学生个人信息修改程序

1、原则上学生不允许更改姓名和身份证信息,确系成人高考报名时误报的,更改身份证号(其中地区或出生日期不一致的)信息的,需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成人高考报名表复印件,更改姓名(有曾用名) 信息的,另加附学生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。函授站学生由函授站负责收集材料后交至学院教学部,校本部学生由函授部负责收集材料交至学院教学部。由学院教学部审核原件。

2、学院教学部接到学生的更改信息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,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,汇总后并上报院教学管理小组审核、报批;

3、在完成学信网相应报备后,教学部回复函授部和函授站,函授部和函授站告知相关学生。

八、审核时间

   教学管理小组原则上于每年的9月上旬集中审核转专业、转学申请,逾期不予办理。特殊情况由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