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考场规则

发布者:成人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1-05-14 浏览次数:584

一、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少于二名,非监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。

二、考生一律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入考场,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。考试三十分钟后,才准交卷出场。

三、进入考场后考生按规定位置就座(单人、单行、单座),入座后请将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摆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。

四、凡闭卷考试课程,有关书籍、讲义、笔记本及具备信息查询功能的电子工具,一律不许带入考场。已带入者,在开考前主动放在讲台或教师指定的地方,不得放入课桌内,一经发现,即按夹带舞弊论处。

五、考试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(蓝、黑色)答题,除作图外,不得用铅笔,试卷字迹要工整、清楚。答题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。

六、考试中如遇试卷不清晰时可以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,但是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。

七、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随意走动,不准吸烟,携带手机、传呼机者,必须关机。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不准互借文具(经教师同意除外)不准偷看、抄袭别人的试卷,不准夹带,换卷等。考试时必须自己认真完成答卷,不得有妨碍监考人员及其他人考试的行为。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论。

八、考试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有秩序地退出考场,凡不听劝阻继续答卷者,其试卷作废,考生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私自带出考场。

九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,学生不准在考场与之争辩,如有不同意见,可于考后向院领导反映。

十、考生违反以上考场规则,可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、试卷作废、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。在考场内外以任何方式帮助他人舞弊者,亦按舞弊论处;对考试舞弊并证据确凿者,虽参加考试(考查),其成绩记载“0”分,注明“考试舞弊”字样,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,根据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,甚至开除学籍的处分,修业期满时,可视其认错态度决定是否给予最后一次补考机会。

本《规则》中学生含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”学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