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习考勤管理办法

发布者:成人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:2021-05-14 浏览次数:654

第一条学生每学期开学,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到校报到、注册;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和完成其他教学环节任务,并参加学校所规定的各项活动。

第二条学生上课、实验、实习及学院有组织的各项活动等实行考勤,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;因事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或中途需要离校,必须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,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作旷课论处。

第三条学生必须参加每期学习考试。学生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,必须事先向班主任申请缓考,经批准后办理缓考,否则以旷考处理。

第四条班主任为审批学生请假主体,承担审批假主体责任。审批假原则:实事求是、宽严相济,杜绝随心所欲,标准不一。

第五条学生请假必须事先以短信形式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,经本班班主任批准后才能生效;如因突发事故,来不及请假,托他人代办,否则作旷课论处。班主任认真做好请假登记工作。

第六条及时销假。请假期满,学生应及时向班主任办理销假手续,口头当面销假或短信销假。

第七条学习时间要求、评优评先及毕业资格

1、年度参加学习时间达80%(含80%)以上者,可获得年度评选优秀学生资格;

2、学制三年中,参加学习总时间达80%(含80%)以上者,可以获得毕业资格,同时获得评选优秀毕业生资格;

3、学制三年中,参加学习总时间达50%以上(含50%)者,可以获得毕业资格;

4、学制三年中,参加学习总时间低于50%者,不能正常毕业;延期毕业或不予毕业。

学习时间统计范围包括:上课、实验、实习及学院有组织的各类活动。

学习时间统计节点:年度教学工作结束(寒假前)进行年度统计;毕业前(第五学期)进行总学习时间统计。统计结果将在班上进行公布。

第八条学生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考勤工作。上课期间,每天随机点名2次。每期学习班结束及时统计各班考勤结果,并通过微信发送各班主任,班主任转发班级群,以便学生掌握各自请假情况。

第九条各班考勤数据,作为班级、班主任评优评先、考核重要依据。

第十条本《办法》中学生含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”学员。

以上出现的问题处理办法,具体按《江西农业大学“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”学员管理规定》执行。